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行政赔偿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税务行政赔偿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劳动补偿该如何缴税?
- 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 应该怎样计算征地赔偿?
- 行政征收和行政没收的区别?
-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征购的区别是什么?
你好,
一、要交税,但应该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行政法规税法规定的义务。***属于司法执法。不是行政执法。***判企业支付工资,企业执行司法程序按判决书支付工资。同时企业又必须执行税务行政法规,支付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这是企业执行必须执行的两个法。即执行司法法规和执行行政法规。 不能司法执法代替行政执法。通俗的说就是***判决支付工资,税法规定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有***和税务局两个部门。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不支付工资***可以判你支付工资。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局执行“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提示:所以在一次支付数月工资时,要按工资实际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需经主管机关审核。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也指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取限制纳税人处理和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一种强制权力。 税务机关可以***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上款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应该怎样计算征地赔偿?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欢迎继续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首先需要明确,您当地遇到的是单纯的征地问题还是房屋***的案件,这两者的补偿是不一样的。另外,如果是房屋***,还需要明确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房屋的结构,建成年代,面积等等。可以把具体问题说明后才能解答。或者您可以直接来所咨询,律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西翼1316室。
您好!建议您参考:
一、依现行法律,土地性质不同,征地***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主要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同时,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_a***_]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您好,农村征地属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取决于被征收土地的原有区位、性质、用途等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确定,包括:(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偿费(3)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关于土地的补偿标准,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可以查阅自己所在省自然***厅网站查询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一般按照市场价格补偿,青苗补助费最高按照一季产值计算,标准可以在各省国土***部门***查询。
您好,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主要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同时,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集体土地的征收:
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征收。
你好,农村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其中土地的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原则上来说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征收和行政没收的区别?
①行政征收是以相对方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条件;而行政没收只能以相对方违反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
②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征收属于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而没收则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一种。
③两者在行为的连续性不同。征收只要据以征收的事实依据存在,征收行为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往往具有连续性;而对没收来说,对某一违法行为只能给予一次性没收处罚。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在与行政征收行为相类似的有行政征用、行政征购,应当区分。行政征用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征用相对人的财产或劳务的行为。与行政征收不同:首先,征用的范围包括相对人的财产和提供的劳务,而征收只限于相对人的财产;其次,征用是对财产暂时性地使用,它是使相对人对财产的使用权发生转移,征收是对财产的永久占有,是将相对人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国家;第三,征用具有补偿性,对相对人的财产是有偿的使用,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支付安置补助费,而征收则是无偿的。行政征购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它与行政征收的区别在于,征购属于行政合同行为,是双方行政行为,而征收是典型的单方行政行为,无须同相对人协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征收主要有以下几类: (1)税收征收; (2)建设资金费的征收; (3)***使用费的征收; (4)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的征收等.
答:行政征收和行政沒收的区别在于,行政征收指的是国家行政部门对于公共用地进行征收的行政行为,比如,随着现代化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原来的农村农用耕地被纳入城市建设的规划中,就需要将这部分农用耕地征收为城市建设用地。而行政沒收则指的是对违规建筑由国家予以没收的行为。
行政征收和行没收的区别?答:行政是指国家的执政单位,是代表落实党的政策的部门。行政征收 土地或其他房屋等表示人民***用钱公平的进行等价交换叫征收。而没收按照国家那些不合理的财产或非法的财物等进行处理归公于国家行政部门,不予等价交换的叫没收。征收就是等价交换。没有就是无理赏还不予等价交换这就是征收与没收的区别!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征购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在与行政征收行为相类似的有行政征用、行政征购,应当区分。行政征用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征用相对人的财产或劳务的行为。与行政征收不同:首先,征用的范围包括相对人的财产和提供的劳务,而征收只限于相对人的财产;其次,征用是对财产暂时性地使用,它是使相对人对财产的使用权发生转移,征收是对财产的永久占有,是将相对人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国家;第三,征用具有补偿性,对相对人的财产是有偿的使用,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支付安置补助费,而征收则是无偿的。行政征购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它与行政征收的区别在于,征购属于行政合同行为,是双方行政行为,而征收是典型的单方行政行为,无须同相对人协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征收主要有以下几类: (1)税收征收; (2)建设资金费的征收; (3)***使用费的征收; (4)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的征收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行政赔偿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行政赔偿流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