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专票退票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税务专票退票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代开专票后发生退货,已代开的专票怎么处理?
- 专票退回几天能退?
- 申报纳税了还可以作废重开吗?
代开专票后发生退货,已代开的专票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代开专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因此,代开专票后发生退货的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作废或者开具负数专用***进行处理。
专票退回几天能退?
增值税专用***开出的当月随时可以,做作废处理。
如果是跨月了就不能直接作废,只能做***冲红。操作的流程:金税盘~***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填开,然后填写信息表后可以选择不打印。再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查询到出界面选中开出的红字***信息表上传。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最后进入专用***界面,点击红字选择开句,确定无误就可以了。
申报纳税了还可以作废重开吗?
只要申报纳税了,就不能作废重开了。普票是不能抵的。
如果普票您已申报纳税,又开了一张专票,属于重复开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因此建议应将开错的普票开具对应开具一份红字***,用红字***将以前的账务处理冲回了,然后再开增专票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什么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可以作废?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这里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作废专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含未打印的专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你应该问的是:***开出来并且已经申报税款了,还能作废重开吗?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理解,第一 、如这张***是由税务代开的,并且当场缴纳了税款,这种情况只能去税务作废并作退款处理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
第二、再就是如由纳税人自行开具的情况下,你说已经申报税款了,按税法规定,税务申报都是(一般纳税人)本月1—15号申报上个月的或(小规模企业)本月1-15号申报上个季度的,按这个规律说明你已经隔月了,那么问题来了,按***管理办法规定,跨月了的***要处理就只能开具红字***了,然后再开具你正确的***。
也有各地方税局有特殊处理的,不过基本大同小异,希望能帮到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专票退票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专票退票流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