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务岗位风险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财务岗位风险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个体户的财务负责人有什么责任?
- 做会计助理有什么风险吗?
- 税务局查账,查出了问题,公司中谁担的风险最大?
具体要看是什么业务,一般的法人承担的责任多一些,如果纯属帐务处理问题,应该是财务负责人多一些.如果牵扯到纳税和其他的票据及经济类的事物,应该是法人承担的责任多一些。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
做会计助理有什么风险吗?
没有风险。据实做账,不协助公司***账,偷税漏税就没有风险。会计助理的工作主要有收票、开票、对账、做报表、盘点工作、整理工作。
1.做进项票收票登帐记录。
2.应付账款台帐及时记录回票信息。
3.进项附上相匹配的送货单、入库单。对账无误备做账用。
税务局查账,查出了问题,公司中谁担的风险最大?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税务局查处问题,如果不是恶意偷逃国家税款行为,涉及刑事责任。公司承担责任最大的应该是老板,因为最终需要公司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这样实际损失最大的自然是老板,因此企业老板承担的风险最大。
2.如果是恶意偷逃国家税款,涉及刑事责任追究。这种主观故意一般情况下基本上都是老板指使,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配合,这种情况承担责任最大的也是老板,财务人员一般会根据参与程度及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当然也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追究问题。
3.如果非主观故意的涉税违法行为,一般只是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这种情况可能主要是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这种情况实际承担责任最大的也是老板,因为滞纳金损失最终由公司缴纳。不过实务中对于因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导致的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问题,也有极少数企业老板要求财务人员承担滞纳金损失的。问题严重的,可能解聘相关财务责任人员。
4.财务人员作为纳税申报的直接责任人,一定要注意加强财税政策法规学习,防范税收风险。对恶意大额偷逃国家税款的问题,及时提醒老板后果,不纠正的。建议一定要慎重考虑自己的风险,决定个人去留。
税务局查账查出问题,公司谁担风险最大?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这个公司谁得益最大谁担风险最大!
公司当然还会有其它问题,甚至涉及人身自由,但是和税务局无关,不在讨论范围。
税务局对公司查出问题处理,一是补税、二是罚款!也就是说主要是经济损失,所以公司谁得益大谁担风险最大。这就是许多公司法人代表实际与公司经营无关的原因。
但是公司也有高风险的税务问题,主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累犯偷税问题。这是触犯刑法行为,需要追究责任,承担第一风险的是法人代表,其次是财务负责人。
您好,我们是知睿华业,专业财税服务商,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您的问题是“税务局查账,查出了问题,公司中谁担的风险最大?”,以下是我们的回答。
第一个当人不让是法定代表人,不纠结不质疑;
其次是财务负责人,我们行业的公司以前都是为客户登记“财务负责人”,后来个别客户[_a***_]卖票行为,最后被查,而我们同行并不知情,受到牵连,最后我们行业不再为客户登记“财务负责人”;
最后是当事人,谁干的,谁负责。
公司中税承担的风险最大呢?
其实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网上看到的很多信息是,老板受到的责任最大,其实我们不太赞同这个观点。
我们见过公司卖票,老板判的最重,因为是他指使的;
也见过老板只收到罚款,但会计被拘留几天(未判刑),因为前后都是会计干的,老板一直被蒙在鼓里。
一般来讲是法定代表人和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的风险较大。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必有责,担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其一就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些核心管理人员,那么相对应的他们也承担着民事、刑事、行政上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在《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账目违反本法规定,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所以税务局查账出了问题,一般是法定代表人风险最大,再就是找财务负责人。
税务局查出问题,企业中与之相关的人员,主要有这么几个,都是在财务线上的。然后还要看什么样的问题,或者是问题大不大。
首要问责的是企业财务人员。如果是小问题,那么一般财务人员做一些更正就OK了。如果大问题,那么企业的会计要面临被吊销执业执照的风险。这个问题已经蛮大了。
而且,不是说处理完会计人员就OK了,被税务局查处大问题,那么必然涉及到企业的所有者身上。一般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是不一样的。
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成立的时候报送***备案的负责人,经过审批后不能随意变更。而且法定代表人是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企业对外行使职权的。
法人代表是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所以税收方面的问题,都是直接追责到法定代表人身上,比如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这样核心人员身上。包括行政处理、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也就是税务方面的问题,最高是可以达到刑事范畴的。比如虚开增值税***罪,这就是刑事方面追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这时候公安机关会根据在犯罪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厘清,该谁的责任就谁都责任。根据在具体情况中的作用不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说一定是谁承担责任最大。
如果董事长不知情,是财务人员偷偷乱来,那么董事长也就是一个失察的过错。但如果是董事长命令的,那又不一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务岗位风险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务岗位风险责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