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征管流程问题研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税务征管流程问题研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在税务稽查之后调账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 数字革命让税收征管变得更难还是更容易?
与 税务稽查中调账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
3.《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
4..《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5...《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需要提取证据材料原件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由当事人核对后签章确认。对需要归还的证据材料原件,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并履行相关签收手续。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换票证》;需要将空白***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调验空白***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退还”。
数字革命让税收征管变得更难还是更容易?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数字革命肯定会让税收征管变得更容易。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就是从以票治税向以数控税转变。实际上目前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税收征管基本上没有***管理的问题,也不使用***。税收征管主要靠信息化手段进行税源信息监控。我们国家在税源监控信息化水平上也在不断提升,这样有利于降低名义税负水平,提升实际征收率。
2.数字革命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内容。中央提出的税收征管改革目标提出企业类纳税人税源信息“一户式”管理,自然人纳税人税源信息“一人式”管理,实际上就是对企业类纳税人和自然人纳税信息的全景展示。这些需要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信息***集,最终目的就是进行数据分析比对。
3.税收征管改革的数字革命将会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无风险无打扰。目前虽然税务机关利用目前已经***集的涉税信息建立了不少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但是风险预警指标的系统集成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集的范围预计未来还会进一步扩大。不过对税收征管改革深化,我们没有必要担心,因为这有利于公平税负,特别是有利于提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发挥好税收调节分配的职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征管流程问题研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征管流程问题研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