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退专票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税务退专票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增值税专票夸季作废如何申报?
- 增值税专票可以作废吗?如果可以要怎么做?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季隔月是不能作废的,开票系统不允许,所谓跨月跨季的作废,只能申请开红字***,用以对冲以示作废。
开了红字的专用***,进入税务申报系统一样,按开票系统的月汇总表上的数字一一按样填写申报表,若有负数(即红字),照样填上负数,点击发送即可。
增值税专票可以作废吗?如果可以要怎么做?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以下有几条,如果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在当月可以作废***。 1.***代码、***号码跟密码区是否一致;
2.购货单位的信息是否有误;
3.密码是否在密码区内;
4.票面的金额和税额是否在应在区域中,税率是否正确;
5.销售方的信息是否正确;
6.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是否正确;
7.是否能认证;
8.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是否正确。
这份***现在已经不能作废了。
增值税专用***作废只能在***开具的当月进行,而且如果当月开票系统进行过非征期抄报税操作,当月开具的***也是不能作废的。显然,17年5月份开具的***,现在是不能作废的。
这份***可以开具红字***冲红后,再开具正确***给购买方。
增值税专用***开具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交易中止以及***无法认证等但又不能作废的,或者因销货发生部份退回以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发布的第47号公告《关于红字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把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的情况分为三种情况: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
二:购买方取得专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三:销售方开具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将***进行抵扣并已将***联和抵扣联退回了销售方的。
分清了***情况,就可以开始红字增值税专用***开具的具体步骤。
第一步: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第一,隔月***不能作废,只能通过开红字******来冲红,然后再补开一张正确的蓝字***。
第二,红字***怎么开呢?开具前需要将***的所有联次收回,进入税控系统,选择开具红字***,也就是负数***。金额要跟已退回的蓝字***一致,不能分次开具。
第三,关于申报。当月开具过红字***的纳税人直接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和税款,不需要在申报表上单独填列。举个列子,一般纳税人A公司4月份开具了10万的蓝字***,另外开具2万的红字***。那么申报时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为8万,销项税额为1.04万。
第四,当月销售额不够冲减怎么办?本月开具了30万的红字***,但本月销售额只有10万,那本月需要申报零报,下个月继续冲减。不能报负数。
第五,对于买方来说,如果已经进行了认证和申报,需要在对方开具红字***的当月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还没有认证,那么恭喜你,什么也不用操作,只需要把***抵扣联寄给卖方就可以了。
撰文:税务小灵通,肩扛税徽的小战士,与你分享最新最全税收知识,欢迎关注!
可以作废,但是有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中明确:公司开具***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后,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票时发现错误的,可即时作废。
增值税专用***作废的条件有三:
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注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开票系统作废***后,需在纸质专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留存全部联次10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退专票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退专票流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