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代理转让风险,财务代理转让风险大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务代理转让风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财务代理转让风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转让公司有什么... 显示全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务代理转让风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财务代理转让风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转让公司有什么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2. 股权转让会遇到哪些风险?
  3. 企业将应收账款卖断给金融机构,是否真能解除企业的信用风险和倒帐风险?

转让公司什么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转让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债务公司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资质代理记账公司专员,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

2、检查公司以前经营状况转让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3、年检是否每年都按时参加年检是国家工商机关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检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处罚规定。第四查看公司审计报告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这都是必须的,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股权转让会遇到哪些风险?

股权转让会遇到哪些问题?主要三个大的问题:

财务代理转让风险,财务代理转让风险大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是转让价格的确定

一般股权转让价格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任何的价格都是可以的,可以1元转让,也可以1个亿转让。民商法上,法无禁止即许可。但这个会牵涉到下面👇关于个税到问题。所以价格不要任性乱来。

一个是税务问题

财务代理转让风险,财务代理转让风险大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股权转让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主要看受让方)、印花税(万分之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转让价款-股权原值,溢价部分按照个人所得税标准进行征收税款。当然,这个税是转让方和受让方主动申报的,工商变更不以缴纳个税为前置程序,两个程序是独立并行的。

一个是债务承担问题

提醒受让方,在准备受让转让方股权之前,最好进行一次摸底,所谓的尽职调查,了解清楚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千万别莫名其妙地背负一家糟糕的企业,成为接盘侠或者韭菜。

财务代理转让风险,财务代理转让风险大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有人会说我在合同里约定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务归转让方承担不就可以了吗?我只能呵呵了,写是可以着样子写,但是合同约束的只能是合同相对方,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要求兑现债权,新股东只能偿付后再向转让方追索,不仅麻烦,还不一定有资产能执行,再说你确定一定能找到转让方吗?

企业将应收账款卖断给金融机构,是否真能解除企业的信用风险和倒帐风险?

应收账款卖断给金融机构分为两种情况,回购型应收账款融资和卖断型应收账款融资。其中回购型应收账款融资并不能解除公司的信用风险。

回购型应收账款融资的操作流程是这样的。应收账款债权人(公司),以一部分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应收账款回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但是如果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公司就必须从金融机构手中回购这部分应收账款,仍然要偿还这部分借款。所以这部分应收账款是不能从公司的财务[_a***_]当中划去的,自然公司的信用风险和倒账风险无法消除。

卖断型应收账款融资则相当于转让应收账款。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应收账款协议,公司从金融机构借到款,而这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成为这部分应收账款新的债权人,相当于转账,此后这部分应收账款收不收得回来都与公司无关。这种情况下,在公司的额财务报表中是可以划去这部分应收账款的,从而降低公司的信用风险和到账风险。

但是金融机构很精明,不会为公司承担应收账款难以回收的风险。所以公司应收账款融资大都选择的是第一种回购型,很少出现企业将应收账款卖断给金融机构的情况,也就无法降低公司的风险。

除非是,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是信用度极高的企业,这部分应收账款违约的可能性很低,金融机构才愿意接受卖断型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务代理转让风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务代理转让风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0591hsz.com/post/67912.html

dfnjsfkhak 2024-11-07 10:29 0

回答数 0 浏览数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