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筹划作业2007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税务筹划作业2007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举报偷漏税违法行为获得的奖励,需要缴纳个税吗?
- 股东怎么分红?
- 公司隐形自然人股东分红如何合法合理避税?
奖励是一种激励手段,是焕发人们的荣誉感和进取心的措施。在虚拟游戏中提交BUG、举报***,可以收到游戏奖励的虚拟道具。在现实中也有奖励那些好人好事,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当奖励构成收入后,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是否要缴纳个税呢?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六条:
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本案检举人计发奖金: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创业过程中的投资入股、股权分配以及股权转让时,免不了要涉及税务问题。但是,很多创业者往往会因为不懂税,而交了很多冤枉钱。
按照个税规定,个人股东获得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时,应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每次年底股东分红,表面上数字很可观,可是扣税之后缩水很大。
税率这么高,股东分红如何避税呢?
改变持股模式
随着税务稽查的全面展开,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空间相对减小。国内目前关于股东分红如何避税的回答基本都是倾向于改变原有的股权结构。我们可以先简单看下不同方式持股的税负差异:
公司***自然人股东分红如何合法合理避税?
改变持股模式
随着税务稽查的全面展开,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空间相对减小。国内目前关于股东分红如何避税的回答基本都是倾向于改变原有的股权结构。我们可以先简单看下不同方式持股的税负差异
1、自然人直接持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
2、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也不能解决问题。不过从公司企业所得税角度看,当然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
3、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或者***取发放工资的形式,把能扣除的专项扣除能享受的都享受完,如子女教育,老人抚养,大病医疗…………但是注意掌握以为几点
创业过得朋友或者正在创业的朋友,相信你们一定都知道创业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投资入股、股权分配以及股权转让的交易。以上的这些问题都是会涉及到税务相关的问题的。那么,股东分红如何避税?下面一起来聊一聊。因为,一个不懂税务筹划的创业者,就有可能要交很多冤枉钱。
股东分红如何避税问题来源
个人股东收到企业分配的股息和红利时,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每一次股东在年底支付股息时,表面数字都相当可观,但扣除税款后,这一数字会大幅缩水。
股东分红如何避税?
一、间接持股的方式。
(1)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依据是"84号文",全称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84号文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二、改变自己的持股模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筹划作业2007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筹划作业2007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