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筹划差额计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税务筹划差额计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主要从哪些方面进行筹划?
- 出卖第二套房,征收出售额与初购额差额的20%个税,你怎么看?
- 公司存在混合经营项目怎么交税?
增值税的筹划包括对进项税的筹划和对销项税的筹划。
企业当期的
应纳增值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因此,在销项税额一定时,进项税额的大小和进账
时间直接
影响当期的应
纳税额,这就
要求企业在
支付购货款时应及时或提前取得进项税
发票,以便使进项税额足额
扣除。经常发生运输
费用的企业应该通过正规的运输
公司承运,并及时取得有关
合法货运***,以便能够按照
规定的
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筹划:一是
办理代垫运费的销货企业应当及时
负责地按规定办理
产品托运
手续,以满足代垫运杂费的
核算条件,即承运
部门的***必须是
开具给购货方并要销货方转交给购货方的,以免从购货方取得的运输***为价外费用并入
货物的
销售额计算
缴纳增值税,无谓增加企业的
税负;二是有进
出口权的企业应努力扩大出口产品的销售额,因为该部分销售额
可能实行零
税率或“免、抵、退”等政策,这样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和
教育费附加
可以节省下来,增加企业的税后
收益。来源于
网络出卖第二套房,征收出售额与初购额差额的20%个税,你怎么看?
房价过快的上涨,国家政策层面已经有了严格的规定,除了一线城市个别的好地块房价能维持继续上涨,其他的大城市现在基本保持在稳中有降的态势。以我个人看法,这已经足够了。能够买得起房,不用贷款的是购房者当中的极其少数,大部分都需要***购房,这才是真正的泡沫。一旦调整失败,房价是下来了,还贷的压力推给了普通的购房者,如果敢把房价完全打压下来,我敢说中国的经济会不保,不信?拭目以待!
存在不同应税项目的情况下,对不同项目独立进行相关成本核算,并分别缴纳税费;不能区分的统一按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从高计税。
在企业财富安全管理“九段技术”模块中,有专门的模块/技术/工具,针对企业公司这种情况。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细则》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_a***_]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对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其他企业和个人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但对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如:提供建筑劳务时销售自产铝门窗,按规定需要分别核算,向国税纳税增值税。否则由地税一并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细则》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对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其他企业和个人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但对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如:提供建筑劳务时销售自产铝门窗,按规定需要分别核算,向国税纳税增值税。否则由地税一并征收营业税
首先需要知道不同的经营项目有不同的适用税率,这里指的是增值税税率,常见的有13%、9%、6%、3%,不常见的税率有5%、减半征收、差额退还、即征即退、免税等。
然后需要将混合经营内的具体业务逐一分析排查,是否适用不同的税率,再结合自己的内部管理能力看是否可单独核算,有时还要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和商业逻辑,不是所有的业务都可以拆分经营纳税
将混合经营中的不同适用税率业务识别分离、单独核算,这样就可以享受不同税率政策。
企业所得税方面也会存在适用税率问题,例如公益项目收入是免税的,但是要跟非公益项目收入分别核算。
无法区分经营项目,混业经营的一律适用高税率政策缴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其中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所以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思路以降低税负为标准,如果增值税税负较高,可将非增值税劳务部分独立出来,缴纳营业税。如果营业税税负较高,将销售部分独立出来缴纳增值税。这主要取决于企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和核算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筹划差额计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筹划差额计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